贷款买车,小心这种陷阱!有的车主已经成“失信人”了
很多人在买车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而不是全款,对于不同的需求,4S店往往会掏出不同的方案,有的低利率,有的低首付。有些超低首付能低到一成、二成,对于手头没啥现金的顾客来说,是很诱人的选项,然而这里面可能暗藏着一个巨坑。
大家应该听说过,有个叫观致品牌,这个牌子近几年经营状况比较糟糕,在市场上已经没有什么声音了,经销网点也不断关闭,工厂彻底停产,买了这车的车主现在估计有点慌。什么二手车贬值其实都算小事了,有些观致车主,现在已经被告上了法庭,稀里糊涂成了老赖。目前已经有上百位观致7车主收到了法院传票,甚至直接收到了判决书,被限制高消费,银行卡和支付软件皆被冻结,也就是成为了老赖。
事情是这样的,当初观致7还在销售时,厂家有推出过一个低首付免息促销方案,吸引了不少人。虽然销售嘴上说是贷款,实际上他们给车主签的合同是所谓的“融资租赁”。我们平常贷款,车子是在自己名下,银行只是用车子做抵押,或者干脆就是信用贷。融资租赁则不同,消费者是以很低的价格,获得汽车的使用权,所有权在观致,此后按照和观致的合同约定,每一期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这辆车剩余的尾款和利息,并最终得到这辆车的产权。
由于观致7质量不稳定,频频出现故障,而4S店和厂家跑路,有造成车辆难以维修,或者根本找不到零配件,终身质保、免费流量等服务也随之变成了泡影,有相当多的观致7,实际上处于趴窝状态,根本无法使用。很多车主一看车子成了废铁,再加上厂家也不复存在,就停止支付尾款。结果,垮的只是厂家,它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还在呢,直接把不继续付钱的车主给告上了法庭。
由于观致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写有:“在全部租金支付完之前,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法院自然而然判处车主需要继续支付尾款,而且还要算上违约金。现在车主们手里握着一坨不能开的废铁,归属权还不在自己名下,还要按时还款,可以说是非常倒霉了。
那观致作为出租方,是不是得负责把车辆修好呢?也不是,合同里还写了:“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要求向承租人购买车辆(无需另行签署购买合同),并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出租人不对租赁车辆的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技术指标和服务内容承担任何责任。”别说什么小毛病了,哪怕就是这个车彻底趴窝,也跟观致没关系。
这一切的条款,就好像是早早就计算好的,在倒闭之前,把一堆卖不出去的烂车以看似划算的价格甩给车主,在合同彻底堵死车主反抗的道路,然后车企直接跑路,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接着收钱。
借着这个机会,我们也来说说所谓的“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是世界上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金融工具,在美国等崇尚超前消费的国家,以这种方式购车的人很多。几年前,我国也开始出现类似的模式,诞生了一大批融资租平台,很多4S店也提供这种服务。通常情况下,正常贷款最少也要首付30%,而融资租赁消费者只需支付新车价格的10%左右就可以开走一辆新车。
第一年分期付款的金额,大致相当于把原本要支付的剩下20%首付和购置税等费用,分摊在第一年的12个月里分开付,在第一年,车辆产权归公司所有,你付的钱是以租金名义打给公司的。
到第二年,消费者有几种选择:1.买断,尾款一次性付清,车辆所有权转移至用户手中;由于你第一年付的是租金,车辆的余款其实并没有随之减少,你需要付的钱可能会远远高过在4S店全款买新车的花费,然后只能得到公司过户给你的二手车。
至于其它两种选择,其实也只是亏更多罢了。2.继续分期,分期36个月结束后产权转移过户,这辆车就完全归消费者所有了;3.续租,也就是第二年继续以租赁的形式继续使用车辆,续租三年后,车辆产权归消费者所有。反正都是继续按月给钱,这样公司就可以收取更多的利息。
根据此前媒体的调查,全款落地28万左右的A4L,融资租赁最高需要付总计41万元,甚至有指导价9.98万的小名爵,在融资租赁中,要出总计21万才能真正拿到自己名下。所以我们一再在文章中告诫大家,买车的时候不要迷信低首付低月供,一定要对比各种款项相加的总价,做做简单的加法就能避免很多问题。
本来融资租赁就套路多,再加上一个经营不善、摇摇欲坠的车企,可以说是叠满了坑人buff,最终也确实把车主们害惨了,希望大家从这件事中吸取点教训。
不过很讽刺的是,按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简而言之,在这次的观致事件中,融资租赁公司是可以回收这些观致7汽车来抵的债,但他们却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起诉车主要求继续偿还尾款。
看来观致自己也清楚,自己造的车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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