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应聘货车司机却背上7.9万元车贷,是“以租代购”还是套路贷?
近日,读者杨先生向南宁晚报记者反映,自己在南宁应聘货车司机的工作,在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开车不如自己买一辆车跑专线”的引导下,杨先生通过物流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货车后,发现没有货可拉,反倒还欠下了7.9万元的贷款。
通过网络应聘货车司机
货没拉成反欠下贷款
今年年初,杨先生在网络平台寻找一份南宁至南丹线路的货车司机工作,之后与南宁宸安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物流公司)取得联系。在沟通过程中,物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开车拉货不如自己买一辆车跑专线挣钱,一个月收入有1.2万元到1.5万元,一年能够有15万元左右的收入,公司保证每个月的运货次数,如果收入没达到,公司会补给杨先生。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杨先生通过物流公司买车,可以签订提供货源业务合作协议,保证杨先生每个月的拉货次数。
3月1日,杨先生以部分贷款的方式,通过物流公司定了一辆福田领航小货车,交了5000元定金,委托定车协议上写明费用为12万元。过了几天,杨先生凑好首付后,却被告知小货车已被其他人买走,工作人员表示还有其他的二手小货车可以买,型号是江淮康玲。杨先生觉得虽然型号换了,但是不影响运输,于是在3月8日交了3.6万元,加上此前的定金总共4.1万元作为首付,贷款7.9万元。杨先生还告诉记者:“贷款的时候他们教我一套话术,按照他们的话说贷款才能过。”
杨先生收到的委托定车合同
在提车后,杨先生发现之前的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承诺的货运线路没了,等待了几天,一直没有安排出车,之前工作人员说的提供货源业务合作协议也没有签。物流公司又让杨先生到柳州等待安排拉货。杨先生表示,自己到柳州两个晚上,从7时等到半夜12时都没有货拉。
杨先生购买的二手厢式货车
此时,杨先生发现,按照眼下的情况,根本达不到每年15万元的收入,连续几天无货可拉完全没有收入,自己为了买车还背负上了贷款。他怀疑物流公司招聘是假,卖车才是真。杨先生到物流公司讨说法,结果双方起了冲突,不欢而散。
公司向杨先生出示提供货源业务合作协议,但杨先生表示并未签署
4月11日,记者与杨先生来到物流公司,在与物流公司负责人赵先生了解情况时,赵先生回复此事是一个简单的纠纷,杨先生如果有疑意,可以走法律途径,公司会根据法院的判决承担责任,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当记者询问纠纷源于何处时,对方表示不愿多谈。
走访:
货运公司买车跑线模式较为普遍
应聘小货车司机一定需要买车吗?连日来,记者以求职者身份走访了南宁市一些物流公司。
在某平台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后,记者向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的A物流公司发出求职申请。当天,该公司工作人员与记者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公司与电商仓库、生鲜、超市、快递、饮料、方便面、奶茶、火锅等签订有长期协议,大量招4.2米箱式货运司机、专线司机,要求年龄22~55周岁,男女不限,户籍不限,驾照C1及以上,有一年实际驾车经验即可,能吃苦耐劳。该公司提供纯司机和专线司机两种选择,纯司机薪资4500~5000元/月,需要在南宁上班;专线司机指自带4.2米货车司机,或者公司提供月供或全款车。公司提供专线承运,货源稳定,除去油费和过路费保底收入1.2万元/月以上,可签协议。
记者询问应聘小货车司机是否购车当专线司机更好,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考虑长期做司机,专线司机挣得更多,自己有车的情况下与公司合作更加方便,如果和公司买车能保证每月拉货次数。记者询问能够买到哪种小货车,对方表示新车、二手车都能买到,新的国五货车大约13万元一辆,新的国六货车大约15万元一辆,两种新车首付约3万元;二手车便宜一些,国六标准小货车价格大约12万元,首付约2.5万元。记者询问买车后是否签署协议,保证每月有货可拉,工作人员表示会签署相关协议。
记者还来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的B物流公司,咨询小货车司机招聘。工作人员介绍,公司与司机之间为合作模式,司机负责车辆,公司负责货源,要求能够长期稳定以保证仓库和货物的正常运转,司机不需要缴纳挂靠费或其他费用。该公司与货源签有合同,可以保障司机的运货量,调度部门每天都会安排司机拉货,当天货物多司机就多拉,如果货物较少司机很快送完,调度也会安排其他运输任务。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司机在入职前购买车辆,只要符合要求公司就可以提供货源,但由于车辆并非向公司租赁或通过公司购买,司机还未能为公司创造利润,入职后不会立刻有货源保障,当公司认为司机工作完成比较好时,才会与司机签署货源保障协议。工作人员还表示,公司与车行有合作,司机也可以通过公司向车行买车。“想要长期做司机,买辆车还是可以的,如果只是短期过渡,买车就不必要。”
律师提醒:谨防职场风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内多地已多次报道过杨先生类似的遭遇。
2019年11月初,家住四川成都的李波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招募货车司机的信息:开货车拉货,C1驾照即可,跑专线每月保底收入2.8万元。买了车之后,在这家公司的介绍下,李波和当地的一家物流公司签了保底合同,这时,他才发现运输线路并非成都到重庆的专线,而是全四川都要跑,而先前承诺的保底收入2.8万元在这份合同里也变成了保底2.8万元的货源。已经买了车,背上了贷款的他只好接受了这份合同。
针对杨先生遇到的问题,律师建议,求职者应不忘初衷,谨防职场风险。
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丘肇宇律师认为,杨先生的遭遇,在法律上应从两方面分析。如能够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公司邮件等证据证明物流公司明确承诺提供专线服务,购车的目的就是跑专线,则这些承诺也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在物流公司未能签署合作协议或未能实际履行承诺时,杨先生可对物流公司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如无法证明物流公司有过上述承诺,则委托购车合同就是一个单独且完整的合同,双方已经履行完毕,杨先生无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杨先生的最初目的只是求职,本无资金损失风险,但在求职过程中改变了目的,变成了投资合作,无疑增大了自身的风险。丘肇宇律师建议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不忘初心,拒绝诱惑,勿轻信口头承诺,充分考虑合同是否符合自己的初衷、自己是否能有能力履行。特别提示,当求职者无法确定合同风险时,可以咨询律师,咨询收费也不会太高,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在一两个小时内将类似问题解释清楚。
记者 苏昭宇
来源: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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