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办不了,原来是银行“李鬼”
冒用公民信息违规放贷屡见不鲜,银行风控薄弱拖累公民信息安全,近日,怀远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银行最终为自己行为付出代价。
2021年6月份期间,王某在准备办理汽车贷款时得知其在怀远某银行存在银行征信不良记录,无法继续办理车贷。经查,该银行在2009年12月份至2022年8月份期间冒用王某名称发放多笔贷款给他人使用,期间产生逾期还款记录。王某得知后多次找该银行并向其上级部门协商要求解决征信不良记录,该银行口头承诺解决但却一直拖延至今未果。王某认为,由于银行发放贷款时审查不严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冒用其名称发放贷款,对其工作、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不仅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同时也给他的精神造成了侵害。该银行的行为已经构成名誉侵权,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该银行删除王某的不良征信记录、赔礼道歉并承担其为维权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必要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王某因名字被怀远某银行的职工冒用贷款,以致于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出现不良征信记录,其请求怀远某银行除去银行征信不良记录并赔礼道歉,所需费用由被告负担,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至于王某维权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系因处理维权事宜产生的必要支出,法院酌情予以支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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