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预抵押登记 房产预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预抵押登记手续是指房屋的贷款人到房管局进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需要到以下部门逐一办理:1、借款以及借款人配偶需携带所需要的资料,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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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预抵押在哪里办理?房屋预抵押费是多少?
现在很多人买房都是付一部分首付,然后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是需要房屋所有人先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那这个登记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抵押登记费用的。这是一般房屋抵押办理的手续,那么房屋预抵是不是也要收取费用呢?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关于房屋预抵押在哪里办理?房屋预抵押费是多少?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预抵押在哪里办理?
房屋预抵押登记手续是指房屋的贷款人到房管局进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需要到以下部门逐一办理:
1、借款以及借款人配偶需携带所需要的资料,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的申请,并且带上公积金的指定银行的具本跟配偶的《信用征信报告》;
2、借款凭借《缴款通知单》、《阶段担保书》、《信用征信报告》、《贷款前的调查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完整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3、借款凭借《贷款受理通知书》到房产处交纳完房款调剂,并凭借《贷款受理通知书》来确定全部的贷款金额并计算差额,并向职工收取余款还有跟职工签订《职工住房协议书》并具《期房抵押证明书》;
4、借款凭借《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到指定的银行办理住房贷款的相关手续,银行会与职工签订借款的抵押合同、贷款支付的凭证、委托抵押的登记文件等等等;
5、到房管局的各个部门办理剩余的手续就完成了预抵押登记的手续了。
房屋预抵押费是多少?
1、依照规定,假如你所购买的是期房,那么在整个办理购房流程中,会产生房屋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两个地方:一处是在购房者签订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之后,办理房屋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这一笔办理时要缴纳的手续费就叫房屋预抵押登记费。
2、产生的费用为八十元/件(非住宅性费用是五百五十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二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
3、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二、预告抵押登记什么时候办理
法律主观:
一般在签订合同后进行房产预告抵押登记。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中告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卖掘明售或者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客观: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二)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三)抵押登记申请书;(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六)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七)可散橡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八)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三、办理预告抵押登记流程
法律主观:
预告抵押登记流程: 1、申请 2、受理 3、收费 4、审核 5、记载于登记簿 6、缮证 7、发证。 预告抵押登记效力 《 物权法 》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 不动产登记 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这条法律规定肯定了物权预告登记制度。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4条第2款规定:“以预购 商品房 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虽然这条规定是行政规章,但对“预告抵押登记”做出了明确定义,结合《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来看,预告抵押登记的目的只是防止预售人将不动产出售给第三人,不能得出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中,某银行只是依照物权法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了预告抵押登记手续,该手续只能保证借款人李某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的作用。如果借款人李某擅自处分该房屋,将不发生任何物权效力。 我国《 担保法 》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 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 土地使用权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结合来前述两条规定可以看出,设定抵押的财产必须是抵押人享有所有权。 关于预告抵押登记还有许多不懂的话,可以在线咨询 网 律师,本网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法律客观: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指债权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为担保债务清偿,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公有房屋(已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同债权人(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权。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不变。预售房屋抵押登记程序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初审→核准→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预售)》和《抵押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计收税费。预售房屋抵押登记的材料(1)、抵押人为个人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2份;被担保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2份;具结书;抵押物价值证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此外,如果是部分抵押的应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筑晌散宽面积原件和复印件2份;涉及集体土地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宴亮印件各2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抵押权人、抵押人和被担保人经办人身份证及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与复印件;抵押物价值证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加盖企业公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文件(指三资企业、股份制企掘没业)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工会或企业公章的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文件(指集体企业)原件和复印件;国资批文(指国有企业)原件,复印件2份。以上内容由火焰鸟网站(dk.hynjr.com)小编收集整理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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