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保证债务人追索权的实现,而提供的担保。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债务,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由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代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行使追索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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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保证债务人追索权的实现,而提供的担保。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债务,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由第三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有权代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担保人行使追索权时,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丧失追索权。
担保具有要件如下: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是指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 抵押 或 质押 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常用的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反担保也叫做求偿担保或偿还约纳山定书,指为了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对债务人实现追偿权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
法律依据:《肆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第三人洞雹中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反担保是什么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四、反担保是什么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人作出担保或设定物的担保,当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蒙受损失时,对担保人进行清偿。体现了二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付款保证,通常都包含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支付保证。即,投迅迹保人向保险人出具了自己负责的担保证书,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也被称为补偿约定或氏让反担保。
当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亩核并行债务,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在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由于债务人不能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称为反担保。
“反担保”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需要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以保证其实现。
五、什么是反担保举例说明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求偿权的担保。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仔销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的对与不对,反担保在性质上属于间接担保,因为它并非直接担保主债务,而是对担保人所负的债务担保进行担保。
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仅限于约定担保;而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担保方式之中的。反担保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
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2、存单质押反担保
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3、企业保证反担保
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中心约定,当借款企业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保证人的相关联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
4、保证金
指现金或保证人认可的银行保函;
5、保证反担念仿游保
指被保证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大纳己的信誉确保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的行为,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6、抵押反担保
指反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它属于物权担保,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7、质押反担保
指反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保证人占有,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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