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怎么填写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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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金和押金的区别有什么?
保证金,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者是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
1、第一种的形式是:合同的当事人为了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从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
案例介绍:
在建筑施工的合同中,建设方在工程结算时,可以根据工程保修条款的约定,将应付的部分工程款留作保修金用来保证孝衫告施工方履行保修的义务,如果出现工塌仿程质量问题但是施工方不予修理的,那么建设方可使用这一部分的保修金自行修理或巧明者是请第三人修理.
2、第二种的形式是:在合同签订之时,合同的当事人为了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从而向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方在其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前都不得取走保证金,如果一方违约,那么另一方可从保证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金或违约金.
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押金担保,在本质上属于质押的范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什么?不少学员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的内容如下:
(1)主债权及其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喊伏偿金;
(4)保管担保财产;
(5)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保证担保的方式有几种
保证担保的方式如下:
1、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羡仿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兄渗纤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其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保管担保财产;
5、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以人作为担保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保证合同包含如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可以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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